理財師、平臺、群友全假的 29個“演員”騙了1000余萬
(記者 孫旭暉)一次偶然的機會,徐先生看到一個關于股票投資知識的直播講座,隨后他在“導師”的推薦下加入了一個投資微信群,又在一部分先富起來的群友推薦下,下載了一款投資平臺,在上面投資理財?,F(xiàn)代快報記者了解到,徐先生想不到的是,這整個過程中,他遇到的這些人,無論是“導師”還是“群友”其實都是“演員”,這些人互相配合,非法獲利1000余萬。

△ 庭審現(xiàn)場
日前,宿遷市宿城區(qū)人民法院采取遠程視頻和現(xiàn)場宣判相結合的方式,對這個29人組成,涉案1000余萬元的通訊網絡詐騙案件公開宣判。
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間,駱某經朋友張某等人介紹,認識了一個名叫時某的人,他們共謀通過網絡實施詐騙。“時某做了一個假的期貨交易平臺,然后由張某組織人員,在網上扮演理財導師,在直播間里講授股票投資知識。”據法院調查,張某的任務就是在“講課”的時候,假裝不經意地顯露出他們制作的虛假交易平臺,然后誘騙別人到這個平臺投資。
而羅某則在湖南省郴州市設立活動場所,糾集多人分小組通過網絡將被害人拉入其控制的微信群,使用“老師”“助理”“股民”等虛假身份,在微信群內配合在直播間講課的“老師”,營造投資獲利的假象,繼續(xù)誘騙別人投資。
就這樣,包括徐先生在內的35名受害人被這些“演員”騙走了共計10190915.66元。
宿城法院經審理認為:駱某等29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通過網絡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,騙取他人財物,其中22人詐騙數額特別巨大,7人詐騙數額巨大,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。結合相關量刑情節(jié),最終以詐騙罪對駱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;其余28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刑期,并處二百二十萬元至一萬元不等的罰金。
(法院供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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